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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福民国画作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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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北京墨缘宝书画院在北京注册成立。为弘扬中华民族书画艺术,让书画作品更有效地投放市场,致力于推动书画销售展示、展览及收藏等活动,并促进全国书画家之间的交流互动。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性质:本院是由北京市相关部门正式批准登记注册的书画艺术机构。
第二条 宗旨:促进书画交流,弘扬书画艺术,构建和谐社会。 
第二章 任务
第三条 
1. 举办书画展览、笔会等书画艺术交流活动(以赞助形式);
2. 帮助广大书画艺术家销售书画作品,组织策划个人画展,个人书画集;
3. 将在北京墨缘宝书画院http://www.moyuanbao.com,制作个人网页(含生活照、个人简历、书画作品),微信公众号同步推广与展示。
4. 不定期出版会员作品集,并帮助有条件的会员优先出版个人书画集。
5. 由本人自愿申请加入,本院核准并颁发证件后即成本院会员(会员证盖有钢印)。
6. 在各地建立分支联络机制,联合开展业务。
第三章:权力与义务
第四条:会员的权利:
1. 有入院和退院的自由。
2. 有应邀参加本院有关会议和活动的权利。
3. 有权对本院工作提出批评、建议及要求。
4. 有推荐优秀书画人才入院的权利。
第五条:会员的义务:
1. 有遵守本院章程和执行本院决议的义务。
2.按时交纳会员费。
3.会员需交代表作品两幅(四尺为宜)作为本院存档,作品不退。  
4.入本院时需交2张一寸照片(会员证及存档使用)。
5.有积极参与和支持本院组织的各项活动的义务。
第四章 组织纪律
第六条 画院成员必须遵守北京墨缘宝书画院有关规定,未征得院组织同意,不得以画院名义在社会上开展任何活动。
第七条 对违反本院章程和制度,违反国家法律、法规,撤销本院会员及所有职务。
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属北京墨缘宝书画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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